(3) 制:订立制度。
(4) 轻:轻易。
王说:“我昏昧不明,不能完全领会这种境地。请老先生辅佐我实现理想,明明白白地教导我。我尽管不聪明,却愿意试一试。”
孟子说:“没有固定的产业却有坚定的心志,只有士人能做到。至于老百姓,假如没有固定的产业,就没有坚定的心志。假如没有坚定的心志,就会为非作歹,无所不为。等他们犯了罪,然后处罚他们,这叫陷害百姓。哪有仁德的人在位治国却做出陷害百姓的事来?所以英明的君王划定给老百姓的产业,一定要使他们上足以侍奉父母,下足以供养妻儿,好年成天天吃饱,坏年成不至于饿死。然后引导他们向善,于是老百姓都乐于听从。
“如今划定给老百姓的产业,上不足以侍奉父母,下不足以供养妻儿;好年成天天受苦,坏年成只有饿死。这种情况下要救活自己还怕来不及,哪有闲工夫学习礼义?
“王如果要施行仁政,为什么不从根本处做起:五亩大的宅园,在里面种植桑树,五十岁的人就能穿上丝绵袄了。鸡狗和猪等家畜,不扰乱它们养育的时节,七十岁的人就能吃上肉了。百亩大的农田,不去妨碍农夫适时耕种,八口人的家庭就可以免于饥饿了。认认真真地办学校,反复用孝悌的道理来教导子弟,须发斑白的老人就不必背着或顶着重物在路上行走了。老人都有丝绵袄穿,有肉吃,老百姓饿不着,冻不着,这样还不能使天下归服的,是从没有过的事。”
卷二·梁惠王下
本篇共十六章。第一章至第十二章都是与齐宣王的对话,其中有若干章都围绕“与民同乐”的话题展开。其主旨为不管好乐(音乐)、好财、好色,本身都不算什么过错,怕的是不能节制私欲,残害人民,反之,如果能推己及人,与民同乐,做到乐民之乐,忧民之忧,那便是足以实现王道的仁政,必将得到人民的拥护。此外,孟子在谈到“勇”的问题时,要齐宣王舍弃“小勇”,而学习先王为天下百姓谋福祉的大勇;在谈到用人问题时,指出要普遍了解民意,并以民意为准则来识别和选拔人才;在齐、燕发生战争而齐国已并吞燕国时,孟子又告诫齐宣王宜顺应民心,从燕国撤兵,这些都反映了孟子的民本思想。第八章关于武王伐纣的评论,意谓君王如破坏仁义之道则可杀,其所表达的民贵君轻的倾向尤为鲜明犀利。第十二章至十五章,是与邹和滕两个小国君主的对话,从中可见在严峻的军事和外交形势下,孟子仍坚决主张实行仁政,毫不为现实功利而妥协,在他看来,一时的存亡兴废是不足为怀的,勉力行善,便是尽了人的本分,至于成功与否,却不是人可以指望的,所以也不必计较。这是对道德具有绝对价值的肯定,也是对人的自由和尊严的肯定。本篇最后一章,透露出孟子在出处进退中的态度,让人想起孔子所说“天生德于予,桓魋其如予何”(《论语·述而》),由此可以了解:“天”这样的观念,在儒家思想中实具有令人处变不惊、镇定从容的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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